边角料食品成“流量密码” 鱼龙混杂亟待加强监管******
边角料食品成“流量密码”但鱼龙混杂亟待加强监管
专家建议出台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永远不要对‘边角料’抱有偏见!”用手机对桌上摆放的三袋食品从不同角度拍了两张照片后,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五路居的张延在朋友圈发送了一条推荐零食的消息。
他所推荐的这三款零食分别是猪肉脯、牛肉干和核桃仁,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卖相”不好。
“这些叫边角料食品,就是那些被压碎挤破,品相不太好的食品。”张延解释称,这些零食口感与正品无异,价格却便宜不少,绝对是“物丑价廉”的佳品。
当前,边角料食品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热捧,网购平台成为边角料食品最大的销售渠道。但边角料食品存在质量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等问题,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边角料食品既能让消费者得实惠,也能为企业降本增效,但‘双赢’的前提是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边角料食品非法外之地,应考虑出台相应标准规范,并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边角料食品销售量暴增
自诩为“资深吃货”的杨喆早在几年前就对边角料食品有所了解。
“当时一家大型面包房出售吐司面包边,外观不齐整,但吃起来口感不错。”杨喆透露,最初的边角料食品大多来自面包房和蛋糕店,店家将加工剩下的面包边、蛋糕边等食材装袋销售。由于价格便宜,受众群体主要为中老年消费者。如今再次爆火的边角料食品则更像“网红食品”,追求猎奇的年轻人成为主要购买群体。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输入“边角料食品”关键词,搜索出大量店铺,其中以肉脯、牛肉干等肉类食品边角料为主,也有包括巧克力威化碎、海苔碎、核桃仁碎等各类食品。
“头两年生意一般,不少消费者对边角料食品心存芥蒂,认为是‘剩’的或是坏的,宣传产品时根本不敢提边角料等字样。”某售卖肉干边角料的商家向记者透露,自己的主业是做牛肉干加工,由于每批加工都能剩余一些边角辅料,为避免浪费就将这些肉干边角料再次调味后出售。最近一年边角料食品大热,有顾客甚至专门询问产品是否属于边角料食品,因此商家在宣传时都会力推边角料食品的概念。
一组数据也足以说明边角料食品的炙手可热。
据魔镜市场情报数据平台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消费新潜力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零食边角料相关产品在某电商平台销售额为2030万元,同比增长1749.23%。
产品良莠不齐问题频发
“千万别怀疑边角料食品的实力”“边角料食品好吃不贵,按斤囤不心疼”……在某社交平台上,不少帖子向网友们极力宣传着边角料食品的优势。
边角料食品是否真的物美价廉?记者调查后发现,现状并不乐观。
记者浏览了某电商平台多家销售边角料食品的店铺评价后发现,不少消费者都吐槽食品名不副实,甚至存在以次充好,销售“三无”产品等问题。
杨喆曾在某电商店铺购买一款五连包促销装的边角料肉脯,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包装非常简陋,塑料包装袋上仅印有猪肉脯字样,并无生产商、产品信息等具体标识,就连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都只是印在袋内的一张小白纸上。
杨喆就此询问过商家,商家解释称产品均为生产线加工生产,只是分装方式不同,质量绝无问题,且边角料食品并非完整正品,因此无法使用原产品包装袋进行包装。
“来路不明”是当前边角料食品存在的又一大问题。有消费者吐槽,自己购买的猪肉脯碎中竟然还夹杂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肉丝”。
记者发现,这类“混合产品”绝非偶然,多名消费者表示,在购买的边角料食品中发现过“不明产品”,有些同一包装内的食品吃起来口感味道也相差很多,不像是同一批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食品。
在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多年的李智看来,除非是一些大型食品加工厂,否则边角料的产出是很有限的。
“食品边角料是在制作食品时出现的零碎材料,因形状等原因无法被正品采用。企业为了经济效益,会控制边角料的产生,即便出现,大部分也会被用作食品原料,回收再制作。”李智认为,实际中大规模售卖的边角料食品不能排除是从多种渠道收集而来。
随着边角料食品逐渐成为“流量密码”,很多人在购买时都忽略了价格,有消费者“算账”后发现,一些打着物美价廉旗号的边角料食品和正品价格相差无几,有的甚至超过正品售价。
《白皮书》提到无法保证产品品质、性价比存疑、演变成营销概念已成为边角料食品行业的痛点。部分商家用低质量产品、宠物食品和临期食品冒充零食边角料;部分商家通过包装方式误导消费者,产品真实价格甚至高于正装产品;还有的商家仅将边角料作为营销概念添加至一般商品的标题中。
亟待出台相关标准规范
“边角料食品也是食品,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包装上应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尽管边角料食品多采用“散装模式”,但法律规定,散装食品外包装也要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刘俊海补充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因此商家不能以简装等任何理由推脱提供产品信息,更不能销售“三无”食品。
鉴于当前边角料食品多在网络渠道售卖,陈音江提醒电商平台也要加大审核力度。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对于商家具有资格审核义务,在食品、药品等关于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平台未尽资质资格审核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呼吁商家遵纪守法的同时,更应强化电商平台责任,对商家严格审核,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等要积极介入并协助调查,保障消费者权益。
“目前我国对于边角料食品,并没有对应的产品标准或管理规范,使其处于‘灰色’地带。”刘俊海认为,针对边角料食品的特殊性,可以考虑由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等出台相应的标准和规范,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刘俊海举例称,可对边角料食品的加工、存放、包装和销售模式等进行规范。比如,哪些食品边角料适宜出售,哪些不适宜;边角料食品可能含有多批次产品,如何合理确定保质期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边角料食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应对肉脯碎等重点品类食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抽检,电商平台也应收集消费者投诉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出现问题的商家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强化打击力度,加大不法商家违法成本,合力严把边角料食品的质量关和安全关。
漫画/李晓军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
“十四五”期间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是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命题,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稳住农业基本盘、破局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2022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数字技术和平台深度嵌入农业农村发展各领域,以数字创新驱动乡村振兴,重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治理体系、生活方式,能够不断解放农村生产力,优化生产关系,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满足其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提升数字包容水平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自2018年开始已出台系列政策,为数字乡村发展强化了顶层设计。2022年出台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对当前数字乡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进行了战略部署。据北京大学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2020)研究报告》,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开局良好,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数字经济、乡村数字治理和数字生活各方面都有较快发展。我国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全面实现,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数据资源和采集体系、天地空一体化观测体系、农业农村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均在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和平台与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速融合,持续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智慧农业、农村电商、数字文旅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数字化治理平台在农村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广泛应用,营造出更加便利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但总体上,数字乡村建设仍然呈现东部发展水平较高、中部次之、东北和西部发展滞后的格局。
互联网技术应用虽然能够提供均等的受益机会,但使用者从中的获益未必是均等的。数字接入、数字资源、数字素养、数字参与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数字使用结果的差异,不同群体、地区、城乡之间存在获取数字红利的差异,即数字鸿沟。我国城市互联网普及率远高于农村,2022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74.4%,农村地区仅为58.8%。虽然当前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地域差距在不断缩小,但更显著的差距则体现在乡村经济数字化和乡村治理数字化方面,这主要是受到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差异的影响。数字技术的应用与维护成本高昂,可能与小农户(尤其是老年农户)实际生产需求和劳动力资本不匹配,从而加剧农业企业、大型农场与小农户之间的数字鸿沟。小农户因资金、数字素养、数字技能、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叠加老龄化因素,使数字就绪程度不高。其数字信息利用方式与其他群体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数字利用结果差异。这些数字劣势使数字乡村建设主体呈现非均衡的参与行为,极有可能使小农户在数字经济发展中逐渐边缘化,从而出现系统性社会排斥和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加剧社会阶层分化。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既要以数字创新驱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又要不断弥合数字鸿沟,推进数字包容,使所有群体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共享数字红利,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裕、生态富裕。在实践层面如何实现数字包容?一般认为可通过改善信息技术(ICT)接入来弥合数字接入鸿沟,即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终端等互联网设施设备的普及率。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普及,ICT接入机会趋于均等,数字鸿沟的内涵进一步深化。相关主体数字资源禀赋或资产存量、数字技能和参与行为等方面的差异,及其导致的参与结果差异也被考虑在内,即存在数字使用鸿沟和数字结果鸿沟。对于数字经济参与主体而言,其自身所具备的资源禀赋,例如信息、知识、技能、产品、服务、时间等“僵化”的资产组合,可通过互联网技术运用和互联网市场交易被激活,通过互联网平台的连通性产生乘数效应。率先掌握“流量”密码,实现互联网资产资本化的群体更能够从数字经济发展中获益。例如,农村电商、农产品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等为农村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注入了新动能。
第一,强化“数字准备”。可以考虑将数字包容纳入数字中国战略,在政策制定中着重考虑农村居民的数字可负担性、数字可获得性、数字能力及其公平性,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乡村数字网络、数字平台、数字服务的接入性、连通性,有效提升乡村网络硬件设施质量,扩大5G、千兆光网、物联网覆盖面,保证信号质量。尤为重要的是,将数字乡村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战略,从而有效降低网络建设、维护成本。通过财政补贴、市场竞价等方式,或与农村金融普惠、精准扶贫等政策相结合,给予相应的数字设备或物资帮扶、补贴、费用减免等,进一步减轻网络接入的经济负担。
第二,提升“数字就绪度”。帮助群众建立互联网思维方式,从知识、技能和态度方面提升数字能力和自我效能,激发其参与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使其具有与数字时代动态适配的能力。因此,需要普及农村数字教育,针对不同特征的群体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数字教育。加强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开设编程课;开展数字技能教育或者职业教育,使新型农民的职业技能与市场数字化转型的需求相匹配。提供简易、易懂的互联网产品服务指南或课程,社区可开展老年人辅导培训,使其能适应社交、医疗、社保、金融及其他政务村务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广泛开展各类型的农村在线教育,鼓励农民灵活运用互联网自主学习,提高其信息获取能力和信息运用能力,提升其数字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意识。
第三,推进“数字参与”。旨在构建涵盖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多元化数字生态系统,通过数字创新与制度创新,在各领域实现数字技术对参与者的数字赋能,推进价值共创和共享,弥合数字鸿沟。这就要求以数字创新激活农村农民发展的积极性,驱动城乡之间要素自由流动;提升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渗透率;有序推进农业三大体系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技术推广、扩散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带动小农户与数字农业体系有效衔接。以电商商业模式创新驱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推进城市农村产品、服务的双向流动,有效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解决两个“一公里”问题。以平台聚合有效整合数字资源,提升不同群体之间的数据连通性,提升基层数字治理效率。鼓励和推动企业的包容性创新,提供优质低价、便捷、无障碍、适老化、安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树人学院管理学院)